虚假宣传在广告法中的处罚如下:
- 如果发布虚假广告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要求停止发布广告,并要求广告主在相关范围内消除影响,同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- 如果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,将会受到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- 如果在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,将会受到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。
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点:
- 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。
- 是否存在恶意行为。
- 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成分。即使宣传内容属实,但如果混淆宣传足以误导公众,使其做出错误判断。
- 虚假宣传或误导宣传的后果是否对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造成损害。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,让其获得更多交易机会,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。
以上规定依据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。
对于医疗机构,如果其有严重违法行为,除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外,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其诊疗科目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。
对于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如果他们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而仍然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该广告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广告费用,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如果存在两年内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情节,将受到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并可能被相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或吊销营业执照。
如果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